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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李军,中共党员,景东县花山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年3月5日9:4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周学,中共党员,墨江县坝溜乡老朱村委会密茨阿的村小组组长,年3月2日10:0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
水包,中共党员,西盟县中课镇班箐村委会第四村小组村民,年3月1日22:1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普洱市监察委员会年3月12日?普洱广播电视台云上普洱
来源:云上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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