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即将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继续按照冀财规[]21号、定政办[]号文件执行。年度申报时间为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请符合政策人员到户籍所在村、乡或居委会、城区认定,认定合格后到人社局申请补贴。
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3号)及《保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保就业发[]1号)文件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请符合政策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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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社局年11月17日▌来源:定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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