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周一,限行尾号4和9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2月12日至15日保定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时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我县自2月11日12: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定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定政办发〔〕3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附: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根据重污染程度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自觉停驶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机动车限行措施。县城主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尾号与保定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县城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②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③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保定
在继续执行机动车常态化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基础上,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在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禁行。
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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