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县幼儿园教师缺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在30周岁(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七)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等级;
(八)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考试,被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已在容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入职的教师不得报名。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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