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现在的房价大家都懂
很多人努力地打拼了一辈子
就是为给家人和自己留下
一套能够安稳生活的房子
但最近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
刷爆了小编的朋友圈,
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
事情是这样的
▼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这还真有点刺激了~
很多独生子女一定和小编一样
#大写的懵逼#
明明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
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然而在法律面前,
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
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
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
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
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
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
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所以,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
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
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
而这也是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的原因
因为母亲去世之前,
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
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
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
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
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
需要怎么做呢?
?
根据规定,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
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
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
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
但是时代不同了,
现在有着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
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
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
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
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
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
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
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
可随时更改遗嘱。
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
“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
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
又该怎么办?
?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
该怎么办?
?
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
可以怎么办?
?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有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
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
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
所以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的时候,
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
也不是不孝顺的白眼狼~
来源:南京小资、你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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