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全县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13号)和省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32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6月底前,全县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达到85%,年底前,除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中无社保卡人员、80岁以上高龄人员和出国定居人员以外,需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二、具体流程
目前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人员,务必于5月25日前到社保卡开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或解除锁定,并将相关信息电话告知社保局,社保局依据反馈信息调整养老待遇发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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