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征迁拆除清运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征迁拆除清运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建设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建设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部分。项目规模和内容: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征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及地面附属设施的拆除和清运,建筑面积约33.3万平米。实施周期:年11月10日—年8月1日。
2.2招标范围:对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定兴段)征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渣土进行清运。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河镇工程范围内拆除清运,面积约11.1万平米。
第二标段:定兴镇、北田乡、北南蔡乡、杨村乡及柳卓乡工程范围内拆除清运,面积约22.2万平米。
本项目分2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河北省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好北京的医院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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