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除区域橙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92号),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21日12:00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级)应急响应,我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解除。
《定兴县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继续执行,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无标车、黄标车、农用车等车辆仍然全天禁止驶入县主城区,即兴达街(定兴一中东侧道路)以东、国道以西、机场路以南、华建路以北的主城区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机动车限行措施将按照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适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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