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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双携最新一代智能办案辅助产品首次亮相

国双针对检察机关需求设计、定制、开发的最新一代智能办案辅助产品首次亮相“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为智慧检务增添薪火。司法大数据事业部咨询总监李斌并在大会的“智慧检务4.0机遇与挑战”主题论坛进行了以“大数据为检察官添翼”为题的精彩分享。李斌表示:国双检察院线产品从辅助办案到辅助决策,进行立体化、一体化的构建,力图实现“有用有效合理、提速高效减负”,从而为检察官添翼。

国双(Nasdaq:GSUM)是中国领先的云计算企业级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国双在数字营销、广电新媒体、电子政务等领域已经形成很多成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针对政法领域,国双开发出“同案智能推送系统”、“类案文书预警系统”、“法信平台”、“知识产权案例指导服务平台”、“司法数据可视化平台”、“司法舆情系统”等智能办案辅助产品,广泛应用于全国四级法院系统,部分成果得到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的高度肯定。

此次展览于7月19日起,在北京展览馆一连举行两天。在本次展会上,国双首次展示了针对检察系统特别定制的系列智能办案辅助产品,具体包括:

法信平台——最新、最全的一站式知识检索平台;

智能语音办案系统——语音自动转录,提升工作效率,可广泛用于远程提讯、会议、庭审;

智能文书生成系统——根据前置文书,自动识别关键要素,智能生成检察文书,同时提供上网信息匿名化处理工具,方便检务信息公开;

定罪量刑辅助系统——根据给定资料,结合法律法规和既往案例,自动推送定罪和量刑建议;

类案文书预警系统——对被监督案件进行智能类案识别,对偏离类案裁判幅度的案件予以预警;

电子监控手环——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附条件不起诉等被监管人员,通过可穿戴设备实现电子定位、越界报警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王永金副检察长(前排右三)一行莅临国双展台听取产品介绍

主题为“智启今朝,慧赢未来”的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主办,是检察装备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今年的展会有来自全国各地个参展企业带来的1.5万余件展品展出,展会期间,除检察系统外,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法、司法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也会到馆参观。

如下为国双李斌在“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上的演讲摘录:

司法大数据的分类

司法大数据可以按照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分类,比如按照业务类型、按照诉讼阶段、按照不同的侧重点如管理数据,还是业务数据等。我们回到执法办案这个核心,以办案为核心的司法大数据,可以简单分为:人、案、物三个层面。

办案,办案,首先得有案,案件本身的数据是司法大数据中的关键和核心。每个案件除了在统一系统中生成的数据外,其实还有很多数据没有概括进去,比如证据种类、证据数量、办案时长等等,甚至检察官制作的文书中也可以解构出很多数据。这是有关案件本身的数据。

第二个层面是有关人的数据,也就是办案主体。大数据的魅力就在于每一个应用者,都无时无刻不在产生数据、留痕数据。但这往往也是容易被忽略的,在员额改革的今天,主体相关数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统计年鉴中经常会涉及的政法事业编以及现在所提及的员额法官、检察官数量,都是办案主体总体上量的规模统计,但对于每名主体质的评价,也应该是司法大数据应该涵盖的范围。如可以根据每名检察官的结案数量、结案率、结案周期、卷宗册数、案由类型、文书说理占比(起诉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字数占全部起诉书字数的比例)、保护力度(起诉书与判决书比较的偏离程度)、案件平均开庭次数、论文报告、案件第三方评价等多个维度对每个检察官的能力情况进行立体展示,甚至可以通过团队平均值来计算每名检察官的偏离度情况,以更好地识别优秀办案能手,做到能者就列,真正发挥员额制的作用。

第三是办案相关物质保障数据。

与上面两个数据相比,这项数据更不容易与司法大数据进行关联,但所有的办案行为都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基础,比如提讯犯罪嫌疑人,因为看守所一般都离检察机关办案场所较远,来回的在途时间以及车辆保障就是确保案件能否按时、高效完成的重要因素,甚至有的单位车辆不足的情况下,会采取每周发车一次的做法来变相限制办案的及时性,在移送法院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过程中也会遇到类似问题,由于案管部门人力、物力保障不足,会与办案部门口头约定每周几次的送案时间,这也导致了办案期限的人为延长。

由此,也需要用科学数据或者技术的方法来化解这些人为设限,比如可以通过远程提讯的方式解决在途的问题,通过电子卷宗传递的方式解决流程衔接的问题,通过对司法机关整体物质保障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动态、实时的人员、车辆调配体系,切实保障一线办案部门的需求。

上述几种司法大数据进行相互关联、激活,可以产生更大的生产力。

既往大数据强调的是以数据为核心,现在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数据应用强调是以人为核心,打破传统数据条状化所带来的单维相关率问题,在数据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以司法主体、组织等不同主体为起点,通过历史数据与实时数据的融合、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的融合、文本数据与结构化数据的融合,寻找办案之间、办案与非办案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每一个数据元的激活和释放能力,让司法系统乃至司法系统之外的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自由联想和思维逻辑表达想法,相互启发,以达到新思维的碰撞、创新。

如何利用这日增夜涨的数据来更好地为检察官服务?为办案服务?这是我们需要通过科技的手段、专业的力量来解决的。

大数据因为大,所以小;同时因为小,所以大。

为什么说因为大,所以小呢?

看一下过去三年的办案情况,位居办案数量前十位的分别是盗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过去三年里,这10种犯罪占了全部刑事案件数量的八成左右。所以看上去几百万件的案件数量非常大,但他可以凝聚成突出的案件类型分布,让我们知道,只要解决了这十类案件的痛点和需求,就可以解决实践中80%的需求了。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国双在做数据收集的过程中,不仅局限于过去一张二维的excel能够涵盖的数据,还包括了时间、来源、终端情况等数据,通过多维度技术可以精确剖析任一维度,通过细小的层面切割,来实现大数据之大。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司法大数据对办案的辅助和利用,一定要基于三个目标:为检察官减负、为办理流程提速、增强最终办案质效。我们所设计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也都是基于减负、提速、增效三个目的来进行开发和设计,不做花架子、强调落地和实用。

大数据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因为小,所以大。

以裁判文书网为例,年7月裁判文书网上线以来,其使用情况和利用率如何,大家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又收获了哪些信息呢?以往,我们是很难得到这种精确分析的,但现在借助用户行为监测技术,我们可以通过在网页部署简单的代码,即可得到如图的热力图,可以查询任意时间段内的用户点击的行为。

可以看到用裁判文书网最频繁的人士是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省份次之,这是不是跟法律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划等号呢?另外,还可以看到大家进入裁判文书网后都点击了哪些案件,主要都是刑事案件,王文华、郭建军滥用职权、受贿案,一个保定定兴县的教育局局长涉案的事实,为什么会有23,次浏览,平均每次看了将近20分钟。

用每一次用户点击行为来深度挖掘案件背后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大数据因为小,所以大。

这也是我们在用大数据辅助领导决策时,也有三个目标应当考虑的,需要做到好用、管用、有用。同时,也要有指导实践的实际效果,有效,这种决策也好、指导也好、管理也好,一定是合理的,不能为了管而管。

检察机关司法大数据运用上的注意点

第一,全诉讼流程数据的获取和使用

这也是由检察机关地位所决定的。从数据的流动情况来看,法院是一个数据的最终汇集地,对前续数据没有把控能力,而检察院作为一个承上启下的环节,是可以做到将前续数据进行疏导进入最终的监狱行刑环节,做好司法大数据应用作用会更加明显。未来司法大数据发挥作用应该是延伸整个司法办案流程,让数据流动起来。

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省一级检察机关要重视“充分利用大数据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服务,主动寻求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探索构建政法机关之间的大数据业务协同创新体系,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多样化智能辅助检察应用。”

第二,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年在最高检的统一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了案件管理系统,四级检察机关在统一系统中实现了信息数据填录的统一标准、统一维度,在统一系统中已经沉淀了大量的案件数据。在大数据应用阶段,检察机关由于数据格式更为统一、数据标准化程度更高,对于机器学习、构建各种算法模型,都更加方便、易行。

第三,要确立需求主导模式

现在已经有各种智慧法院、智慧检察、人工智能类的法律大数据产品,需要对各种产品质量进行合理评估,防止游戏式的办案产品上线。真正有生命力的司法大数据产品,应该是能够切实解决一线问题、提升效率,实际效果不能只看宣传效果,而要深入一线,看一线办案人员到底用不用、效果好不好。

这种司法大数据应用应当秉持标准化、辅助化的研发思路,无论怎么宣传、怎么美化,工具终究是工具,只能是帮助检察官有了一把更快的刀,而不能代替甚至干涉检察官的办案。

同时,我们也提出了关于检察大数据利用的三个关键问题,简单说就是三个一体化,这在最高检《大数据行动指南》中体现也很明确:

1.实现内生数据与共享数据的一体化采集。

将检察院已有的案件数据与外部的法律法规、案例、裁判规则、学者观点、报刊杂志等知识数据相打通。将统一案件管理系统中的案卡数据与案件文书数据、档案数据相打通,做好数据的交互验证和互联。

2.实现数据运用的一体化解决。

数据运用应该是以审判为核心,各个阶段虽然有不同的标准,但在数据收集、运用上,不应各管一段,智慧公诉覆盖不了智慧批捕、智慧公诉也延伸不到智慧执检,这种片段化、孤岛化的数据运用模式一定要打破。实现数据运用的一体化解决。

3.实现办案与决策体系的一体化打通。

通过办案数据的采集和动态分析,实现检察工作的智能监测,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流程办事的情况,并将办事的准确率、时长、关键节点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测,现实业务流程的优化和调整。推进大数据在司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察决策支持等领域的深层次的应用,探索构建政法机关之间大数据业务协同创新体系,提供多样化的智能辅助的检察应用。

国双检察院线产品从辅助办案到辅助决策,进行立体化、一体化的构建,力图实现:有用有效合理、提速高效减负。从而为检察官添翼。

我们提供了七款产品,其中法信平台、智能语音办案系统、文书生成系统、定罪量刑系统都是为了辅助检察官办案,另外的类案预警系统、司法数据可视化平台是为了辅助检察官决策,同时还引入了物联网的概念,将电子监控带入封闭的监管场景,打通刑事诉讼数据流程、实现以人为本的矫治、监管目标。

正如国双的slogan:专注数据创造价值。我们希望通过自己对司法大数据的理解,能够为检察官添翼,为检察事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Grid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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