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突泉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指挥、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战机等问题;
4.以各种理由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
5.对重要疫情事项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6.通过互联网等媒体编造、转发、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等问题;
7.随意扩大疫情防控标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问题;
8.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物资及经费等问题;
9.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
网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