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语文(5名)、数学(5名)、历史(2名)、政治(2名)、电脑(2名)。
招聘条件
1.师德条件: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学习,追求卓越。
2.形象条件:仪表端庄,举止高雅文明。
3.身体条件:中级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习性。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4.学历条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虽非师范类但本科毕业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者。
5.优先条件:
(1)特级教师和曾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优先聘用。
(2)胜任九年级教学工作,担任九年级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工资及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应届生:中学教师试用期(一年)年薪6—8万元。转正定级后;初一、初二教师年薪8—10万元;初三教师年薪10—12万元。
初中成熟教师年收入9-12万元、骨干教师年收入10-15万,特级教师工资面议。同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食宿。
3.学校重视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培养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及外出学习。
4.人事关系:属民办教师,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应聘程序
1.初选:学校常年招聘,应聘者将应聘资料扫描件电子稿投至学校邮箱gdsgsyzxczb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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